評文記事(9) 所謂說服力
我們看小說,有時候就會想吐槽『主角為什麼要這樣做?不就怎樣怎樣就好了嗎?別跟我說他不會、做不到啊?』。
所謂旁觀者清,所以看得很明白:「角色的每個行為舉止、每個對白,都是一種選擇。」
角色的選擇有幾個簡單的面向: (1)彰顯個性 (2)作品說服力的體現
彰顯個性幾乎不用說,很簡單,在路邊看到有人搶皮包,角色A選擇了報警?追車?還是不搭理?
當然,以輕小說的常態正義觀而言,採取符合道德意識的選擇就是一種政治正確的人物。
不過,這次閒聊的主題是說服力。
我這裡主要是談輕小說,所以我也只能說:台灣的輕小說大部分都蠻欠缺說服力的。
說服力一低,整個作品就垮了,因為我們會把「不容易理解的安排」想成是「失誤」而不是「埋梗」。
這
真的
非常的
慘。
說起來,說服力這種東西通常是怎麼建構、或怎麼流失掉的?其實也簡單到不行,簡單到其實我只想打這四個字就結束了:
『合情合理』
嘿是的,只要合情合理就好了。
一個對世間憤世嫉俗,腦內有著極為正義思想的學生,在路上看見飛車搶劫,會有什麼行動?報警。
嗯,合理。 不過報警的話,劇情哪裡精彩呢?是不是主角其實應該是警察,然後衝過來逮住犯人──是啊,精采的部分在警察吧,學生其實是不會面對這種衝突的。
如果學生衝上前去,趁著飛車搶劫的歹徒等紅燈的時候跟他說理呢?除非你有說明這個學生是笨蛋,不然可能不大合理。
在輕小說中,通常帶有奇幻的世界觀,所以通常──學生主角可能有超能力(還真是常見到不行),當情況被複雜化的時候,作者就有必要去想:怎麼做才合理?(這個合理是針對世界觀、針對角色個性的)
一定得足夠合理,讀者才會信任這部作品的安排。
舉一個輕小說的例子(雖然我猜不多人知道): 天使出版的《魔法禁止》這部作品中,人民被禁止使用魔法,在遭遇到火災的時候,眼看著建築物的火勢逐漸高漲,可能會有人身葬火窟,卻也沒人敢用魔法救火。(設定上差不多每個人都有這種程度的魔法能力,而且只有法令約束沒有實質約束。)
他們手足無措,最後是女主角到井邊汲水救火,獲得眾人的掌聲。
讀者眼神都死了喔?
一來只說用魔法會被抓,沒說會被判什麼罪刑。二來是用了就算判死刑,難道沒一個人會相信,為了救火使用魔法不會被判死刑嗎?我們知道打人是傷害罪,但是受到迫害的情況還擊叫做正當防衛──只因為「設定說不行」,所以直接忽視作中人物使用魔法的選項,描述「他們慌亂、手足無措」,絕對是自毀讀者信任的標準案例。
合情合理。
說簡單,其實也沒有很簡單:合情合理的層面與描寫的社會層面有關係。
為什麼輕小說大多場景在校園?因為校園容易掌握。走出校外的場景,每到一個不同的領域,我們就得面對各種「是否合理」的考驗。
譬如說寫凶殺案。屍體怎樣陳述算合理?警察如何辦案?
對於比較冷僻的專業領域,大多讀者不會很清楚,所以容忍度會相對高。舉個例子:有生物學的研究生吐槽過《蟻人》這部電影中出現的螞蟻只有公蟻。
這件事情,我們固然可以說電影製作團隊考究上不夠(當然要用經費、或著節省不必要資源,把資源做有效挪用也是一種理由),但一般觀眾對於這種「錯誤」的容忍度很高。
因為很少人知道嘛。
因此,對於大多數優質的作品,作者考察資料便是為了「建構合理性」,想描寫兇手在哪座實際存在的山上埋藏屍體,就親自去走一遭。
輕小說作者大多省略這個過程,直接把世界觀架空,迴避現實考察問題;但是城市依舊要寫、想寫的山依舊在,就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:作者真的懂嗎?
當作者不懂,寫出來的東西說服力就會低落。
當作者不懂的越多,為了迴避這些情節,寫出來的東西就越抽象。
一個輕小說作者,最少、最少、最少的要求,是能掌握基本的人性、邏輯觀念,其他的就靠努力做功課。
作者當然不是全知的。但是作者的義務是交出具有說服力的作品,而不是交出欠缺說服力的作品後說:我的作品不需要說服力、那不是重點、那不是我的客群、針對這點指責我是忽視我作品的優點。
搞笑作有沒有在這個範疇內?
絕大多數有。 只要有「劇情」,其情節就該合情合理,事實上,搞笑作多的是合情合理卻又能逗得你開懷大笑。譬如有點老的漫畫《美鳥伴身邊》是個主角的手突然變成一個小小少女的故事,這扯到不行,但除此之外合情合理。
說服力的高低,嚴重地影響了閱讀的讀者年齡層。
說服力越低的作品,閱歷較淺、閱讀量也淺的讀者看不出問題,所以可以接受。
說服力越高的作品,則能使越廣泛的讀者群接受。
純以個人認為,現下台灣出產,名為輕小說的作品,之所以客群都鎖定在國高中生而拉不上去,也無法拓展客群,便是多數作品欠缺說服力,為主要原因。
最明顯的,是讀者在國高中很愛、是腦粉,但上了大學卻突然爆轉黑粉的那種作品。
因為當讀者見識長了,這些東西就再也禁不起考驗。
有些名作常有「每看一次都有不同感想」的美譽,那便是說服力能涵蓋各個年齡層,同時讀者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時,所產生的體悟也不同的緣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