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文記事(5) 輕小說的作者與繪者
『輕小說的構成,就是文字+圖』,我想這點應該沒有爭論。
文字的部分,就是所有出版社徵稿時,說明的字數要求。(角川慣例是六至十二萬字)
那插畫怎麼來?
就我所知,是在『已有文章』後,請文章作者挑選有和出版社合作的繪者(當然編輯理應會與作者討論),決定繪者的幾個備案後,聯絡繪者是否方便某部作品的插畫繪製,像是作者的『插畫志願選填』。
理想上,繪者要『1看過作品』、『2與作者討論細節』,圖的成品才能呈現『作者所想』
這部分的環節我不清楚實際運作,因為我的經驗只有自費出同人小說而已,這個理想部份是我與自己委託繪師的經驗論。
所以,當繪者試圖畫出畫面的時候,他需要什麼?
一般來說是『人物』『場景』這兩個要素,然而以輕小說的常態,後者是可以被忽略的,暫且不提。(多數作品選擇除了彩圖之外、內頁插圖均會忽視場景要素)
接著,以人物為主體的話,『人設』、『(插畫/彩稿)畫面感』分別是兩種要素,前者作者為主體、後者繪者為主體,因此我就以『人設』方面聊聊這件事情、畫面感通常作者不如繪者考慮周到就暫略。
<角色人設> 一、角色表象(外貌/服裝/配件) 二、角色內在(神韻)
一個好的小說作品,這些都能在小說內文中找到,毫無問題。
但角川作品看下來,能看見不少的作品中,對於『主角』顯然是沒什麼概念的,就是個無臉人(從小說內文與插畫外貌對不上盤),換句話說,你有印象主角是無臉人,但卻是精彩名作嗎?我想是很少的。(即使有,也代表所有焦點都聚焦在『另一半』上面,意味著你對於『女主角』的設定要極為吸引讀者。)
當作者對於角色若僅是用『屬性框』來預想,然後祈禱著繪者能畫出能讓自己飛躍的角色──就算成功了,賦予這個作品生命的究竟是作者、還是繪者?憑什麼用個『女主角屬性拉霸(通常這拉霸在作者腦內、叫做喜好)』做出來的角色,會期望能藉由插畫賦予不凡的意義呢?
換句話說,這是一個作者能否賦予角色『她的個性、過去、習性,導致這個外貌』,這有非常重要的相關性。比方說:凡事怕麻煩的女主角可能留長頭髮嗎?是,常理而言不會留太長。
輕小說可以嗎?我會說:可以,但要製作出反常,最好要有理由,因為角色的外貌與其個性會環環相扣。
這是一個不重要的小細節嗎?是,因為對於動漫方面的創作,髮量什麼的其實完全不重要。
但是如果你每個這種細節都想忽視,誰看得最清楚?
繪者。
有一件事實必須注意:繪者通常是接案的,簡而言之,我們無法保證繪者能就你的角色『為你量身打造、與眾不同的亮眼人設』,如果作者丟給該繪者『僅有屬性框』的描述,那麼繪者是否也可以用同樣態度回應作者?(或著,繪者的人物設計能力不夠,想加分也沒辦法幫你加分?)至少就我所見,角川作中《當戀愛成為交易的時候》是在賣相上極受插畫貶抑的一個作品,至少,我個人在看到PTT的推廣之前、光看封面的人物除了『屬性』我什麼都看不到,就毫無興致。
沒錯過良作甚感寬慰,但當初推廣者是用『我贈送版友三本書籍希望各位寫讀後感』來推廣的,看在這麼挺的份上,我也才接觸了這部作品。
理想上,繪者應補足作者在人設上的不足,在輕小說中才是良好的合作模式。
假如,作者有機會和繪者進行良好溝通,要塑造出一個讀者喜愛的角色仍然沒有問題(當然前提是,作者以及繪者至少有其中一人要知道『如何做出令人亮眼的角色』),但假如沒有適當溝通、以及雙方都不懂呢?(這有點慘,一般來說繪者比較懂。)
那就會很慘,非常慘。迄今我看到目前的作品,大致上是覺得繪者都還算挺負責,但也看見『想來是欠缺良好溝通』的插畫,純屬臆測──我猜那只是責任編輯把『小說段落、人物設定』扔給繪者看、從這些片段資訊畫出來的東西,這我就不點名了,反正有寫在評文中,有興趣可以找出來。(反正也就那一篇吧)